水发合众清源(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围观数:271转让底价: 5,467.81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40088 | 保证金: 1,6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水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6至2024-12-23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水发合众清源(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9号院3号楼407室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市辖区 | |
法定代表人 | 孙杰 | 成立日期 | 2016-04-27 |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环境监测;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委托加工环境污染处理材料、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4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5,467.8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55 | 11000000 | |
2 | 山东冠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5 | 9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637.25 | 49,882.68 | -3,245.4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617.99 | -9,039.09 | -9,046.23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4,089.58 | 52,190.84 | -8,101.2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914.79 | -4,851.45 | -4,855.83 | ||
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019.89 | 52,785.58 | -6,765.6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326.47 | -3,518.59 | -3,520.2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9,014.84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48,111.99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9,097.15 | 9,941.4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467.8 | |||
律师事务所 |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财务信息中披露的中喜鲁财审2024S00114号《审计报告》、XYZH/2024JNAA7B0803《审计报告》及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24]第0665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喜鲁财审2024S00114号《审计报告》及XYZH/2024JNAA7B0803《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花园东路3699号和昌新悦广场1号楼18、19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冬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467.8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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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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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6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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