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111融资金额(万元): 326.3 - 326.3 | |
项目编号:ZLCQ240017 | 保证金: 9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12至2024-12-09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潍坊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40017 | 监测编号 | G62024SD1000017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326.3 - 326.3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49 - 49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480400 - 48040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48.04 - 48.04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1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 | 100 | 51 | |
战略投资者 | 49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本次信息发布终结;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扩股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现有巡游出租车业务扩能、开展网约车业务及其他新项目的开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潍坊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48.04万元,增资金额不低于326.3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一次性货币出资。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98.04万元,原股东潍坊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51%股权,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持有增资企业49%股权。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重大事项详见开源君悦审字(2024)第3005号《审计报告》及鲁德诚评报字(2024)第A02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潍坊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街道健康东街14175号2号楼101 | ||
法定代表人 | 张成磊 | 成立日期 | 1994-07-16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租赁业 | |
营业范围 | 许可项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78.06 | 386.21 | 491.8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8.68 | 109.78 | 108.93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70.55 | 488.36 | 382.1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4.97 | 0.62 | 0.62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60.88 | 479.98 | 380.8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3.22 | -13.32 | -13.32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30.18 | 579.42 | 350.7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0.42 | 201.09 | 186.74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潍坊市奎文区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12370705004290172W]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业务,同等条件下优先。 4.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5.意向投资方主体信用良好,不得是司法被执行人或有未了结的执行案件,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等高管不得是限制高消费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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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投资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资金来源须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且资金来源穿透核查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以货币方式出资,在确定投资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书》,在《增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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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9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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