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019-40号地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围观数:68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4,074.7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1027 | 保证金: 407.48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菏泽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9-15至2025-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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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1027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2026 |
标的名称 | 菏泽2019-40号地块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4,074.7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9-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1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国瑞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3-31 |
评估结果(万元) | 4,074.75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在建工程具体信息 | |||
名称 | 建筑结构 | ||
土地类型 | 商业用地 | 规划用途 | 文化娱乐(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建筑面积 | 预计建筑期 | -- | |
工程位置 | 菏泽市人民路西侧 | ||
详细信息 |
标的位于牡丹区人民路以西、大学路以北、蓝岸公馆小区东南,于2019年9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总面积23609.4m²,规划建设3栋商业写字楼(商业A区)及一座幼儿园。其中,幼儿园占地6942m²,总投资1550万元,已竣工并移交给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商业A区占地面积16667.4m², 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1105.88㎡。标的于2021年10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021年11月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可证,权属证号为:鲁2021菏泽市不动产权第0175365号。使用期限至2061年10月14日。地上在建工程面积为1105.88㎡,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在建工程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9-15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即1222.43万元),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 2、标的资产位于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与大学路交汇处西北角。土地使用权:面积23609.4平方米(标的地块中幼儿园占地面积6942平方米,目前已建设完毕并移交政府相关部门,不包含在交易范围内,本次挂牌转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6667.4平方米)。证号:鲁(2021)菏泽市不动产权第0175365号,性质:出让,用途:文体娱乐用地,使用期限至2061年10月14日。 3、标的项目于2021年11月17日取得标的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于2021年11月22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截至评估基准日,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在建工程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书》。 4、受让方自行办理报建手续,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 25%后,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受让方。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国瑞评报字(2025)第A-057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首付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预告登记、开工、过户等手续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8、意向受让方清楚并认可目标地块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地块中已经建成的营销中心及示范区。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7.48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菏泽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城办事处人民北路588号蓝岸小区售楼处 | ||
法定代表人 | 刘磊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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