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集团协庄煤矿所属原化工厂东院土地及房屋
围观数:793转让底价: 165.5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11115 | 保证金: 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0-22至2021-11-04 | 竞价开始时间:2021-10-2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1-11-05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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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11115 | 监测编号 | GR2021SD1001120 |
标的名称 | 新矿集团协庄煤矿所属原化工厂东院土地及房屋 | 转让底价 | 165.5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1-10-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0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65.52 | 备案单位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鲁(2021)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72590号 | 土地类型 | 作价出资 |
地址 | 新泰市小协镇大协村 | ||
土地面积 | 5266.20 | 用途 | 工业用地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4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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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10-22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协庄煤矿所属原化工厂东院房屋及土地的情况如下: 标的1原化工厂办公楼,位于新泰市小协镇大协村,建成于1982年5月,建筑面积816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 标的2原化工厂东院围墙,建成于1982年5月,长度150米,砖砌。 标的3原化工厂东院土地,原土地证号:新国用(2000)字第0400051号,新证号:鲁(2021)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72590号,面积5266.20平方米。 3.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4.其他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120号《资产评估报告》。 5、标的查看联系人:于兴田,联系电话:0538-7834330。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房产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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