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四采风井土地及房产项目
围观数:70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144.9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516 | 保证金: 2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04至2026-06-17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6-04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6-18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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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516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160 |
| 标的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四采风井土地及房产项目 | 转让底价 | 144.9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6-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6-1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6-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4.8 | 备案单位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鲁(2025)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10963号 | 土地类型 | 作价出资(入股) |
| 地址 | 山东省新泰市西张庄镇前高佐村 | ||
| 土地面积 | 5248.5 | 用途 | 工业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9 |
| 详细信息 |
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前高佐村东,土地面积5248.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作价出资,地上房屋面积252平方米,二层,混合结构,建于1988年,常年闲置,外观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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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6-04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专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因地上建筑物破损,局部已拆除与房产证面积存在差异,可能造成产权转移办理过程较为复杂。 4.本次挂牌价为不含增值税价,受让方需承担增值税税金,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价款及增值税税金后向受让方开具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其他事项详见华亚正信评报字【2025】第B11-0028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房产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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