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国营清水泊农场土地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152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610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652 | 保证金: 18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7-20至2026-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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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652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486 |
| 标的名称 | 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国营清水泊农场土地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61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7-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7-3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22 |
| 评估结果(万元) | 599.41 | 备案单位 | 寿光市财政局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鲁(2026)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04051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地址 | 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国营清水泊农场驻地) | ||
| 土地面积 | 13859.19 | 用途 | 采矿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13 |
| 详细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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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7-20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存在租赁,具体租赁情况为: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土地无偿交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使用,后经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将土地租赁给三峡新能源发电(寿光)有限公司,自本次转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租金归受让方所有,租赁期限至 2031年6月30日。 2、标的存在抵押,该转让行为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方承诺该抵押可在项目成交后解除,不影响标的权属变更。 3、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其面积、外观、结构以移交时 的现状为准,有意者亲自实地看样,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对标的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转让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昊 佳(2026)估字WO037号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相关手续;涉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分行标的解抵押、标的过户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积极协助;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承担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需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8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寿光市金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以北、顺河路以西蔬菜大厦B座1803室 | ||
| 法定代表人 | 黄炳德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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