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海阳市工业园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一宗
围观数:989| 转让底价: 1,860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30675 | 保证金: 1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8-23至2023-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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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30675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1219 | |||||||||||||||||||||||||||||||||||||||||||||
| 标的名称 |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海阳市工业园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一宗 | 转让底价 | 1,860万元 | |||||||||||||||||||||||||||||||||||||||||||||
| 挂牌日期 | 2023-08-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19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05 | |||||||||||||||||||||||||||||||||||||||||||||
| 评估结果(万元) | 1,859.51 | 备案单位 | 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48号 | 土地类型 | 工业用地 | |||||||||||||||||||||||||||||||||||||||||||||
| 地址 | 海阳市工业园 | |||||||||||||||||||||||||||||||||||||||||||||||
| 土地面积 | 14898.6 | 用途 | ||||||||||||||||||||||||||||||||||||||||||||||
| 使用年限(年) | 28 | 已用年限(年) | ||||||||||||||||||||||||||||||||||||||||||||||
| 详细信息 |
本转让标的包括一宗土地使用权、五座房屋、树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属证号为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48号,总面积为14898.6㎡。标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为10467.33㎡,房屋类型为工业用房,证号为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83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76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75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90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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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23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本转让标的包括一宗土地使用权、五座房屋及树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属证号为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48号,总面积为14898.6㎡。标的房屋建筑物总面积为10467.33㎡,房屋类型为工业用房,证号为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83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76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75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90号、鲁(2022)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89号。 3、转让标的上部分存在租赁,有关租赁的详细情况可查阅《租赁合同》。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创评字(2023)第J198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并接受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标的资产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与承租方协商《租赁合同》的履行事宜,资产交割过程中与承租人产生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阳市海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海大道中路1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辛张波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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