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16号办公楼负1层至地上4层房产10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1619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75.89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1036 | 保证金: 1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10-09至2026-11-04 |
| 数量: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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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1036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2095 | |||||||||||||||||||||||||
| 标的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16号办公楼负1层至地上4层房产10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75.89万元/年 | |||||||||||||||||||||||||
| 挂牌日期 | 2026-10-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1-04 |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31 | |||||||||||||||||||||||||
| 评估结果(万元) | 75.89 | 备案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16号办公楼 | 出租面积 | 2474.89 |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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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09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租赁交易合 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完整租赁年度全额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当于每半年度周期起始日前15日,将该半年度租金足额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逾期支付任意一笔租金, 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租金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没收保证金并追索全部实际损失。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16号房地产为一幢总楼层12层的办公楼,其中地上11层、地下1层,建成于1996年10月,钢混结构,外立面为黄色涂料墙面,局部玻璃幕墙,铝合金外窗。 2、本次待出租房地产位于地上1至4层和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564.89平方米,实际纳入出租范围的建筑面积共计 2,474.89平方米,不含地上1层东侧建筑面积90平方米,本次租金评估测算范围不含上述90平方米房屋租金。 3、地下1层建筑面积316.46平方米,室内瓷砖地面,乳胶 漆墙面,通水电;地上1至4层建筑面积共计2,158.43平方米, 室内瓷砖地面,乳胶漆墙面,部分石膏板吊顶,通水电暖。 4、目前房地产全部空置中,房屋基础、结构构件完好,无明显损坏、变形、不均匀沉降,内部装修较陈旧,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5、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协议转让。 6、其他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6)第16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已充分知悉房屋建造年代、装修现状、设施老化等情况。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完整租赁年度全额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自第二个租赁年度起,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应当于每半年度周期起始日前15日,将该半年度租金足额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方逾期支付任意一笔租金, 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租金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没收保证金并追索全部实际损失。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气、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因承租方使用、管理不当或其他可归责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房屋主体结构、公共设施设备或非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维修事项,承租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将所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交易合同,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同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出租方全部损失。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接受出租方对租赁安全隐患的监督和检查,对提出有关整改项目要落实到位。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8、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应当将房屋按照租赁起始时原状(正常自然损耗除外)返还出租方;房屋、 附属设施出现人为损坏的,承租方应当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与租赁房产形成添附部分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青岛北路137A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孟东晓 | 注册资本 | 598005.8344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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