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国旅(山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街道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410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 法定代表人 | 吴炳 | 成立日期 | 2012-04-28 | |
| 注册资本 | 6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市场营销策划;体育赛事策划;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房地产经纪;婚庆礼仪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5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87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山东交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50 | ||
| 2 | 吴炳 | 5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5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041.73 | 2,187.74 | -146.01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9,554.43 | -75.84 | -75.96 | ||
| 审计机构 | 北京亦城人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5-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2,959.87 | 3,178.94 | -219.07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5,237.67 | -105.07 | -105.07 |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6-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809.69 | 1,970.02 | -160.34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021.76 | -91.56 | -91.59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舜天信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5-28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7-31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 负债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 净资产 | -219.07 | 174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87 |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咨(济南)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2025 年 12 月 18 日,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国旅山东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涉案金额 100 万元。2026 年 2 月 24 日,国旅山东公司收到法院传票,案号:(2026)京 0101 民初 1862 号。该诉讼发生于评估基准日后,未纳入本次审计评估范围,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研判并承担。 2.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亦城人合审字【2026】第HO1844号《审计报告》、中天银鲁审字2026第3004号《审计报告》及鲁舜诚评报字[2026]第3700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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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交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凤凰山路108号4栋405 | ||
| 法定代表人 | 杜建 | 注册资本 | 526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国投公司关于同意中国国旅(山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转让底价的批复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87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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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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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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