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未来创业广场侨梦苑7楼710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成立日期 | 2021-01-29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职工人数 | 18人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22,032.27 | |
| 评估价(万元) | 6,057.281587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60 | 60000000 | |
| 2 | 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 40 | 400000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30,630.311126 | 114,193.204157 | 16,437.106969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1,959.642894 | 1,932.739947 |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5-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55,482.586791 | 146,059.180212 | 9,423.406579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8,267.1739 | -9,501.33963 | -9,526.959466 |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5-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140,904.638538 | 124,037.230007 | 16,867.408531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18,267.1739 | 760.076267 | 733.711357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鲁评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1-14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155,482.59 | 156,154.65 | ||
| 负债总计 | 146,059.18 | 146,059.18 | ||
| 净资产 | 9,423.41 | 10,095.47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057.281587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股权和债权两个部分,其中:(1)股权为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其挂牌价格定价依据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经备案的鲁(中鲁评)评报字[2025]第ZC06021号评估报告中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评估价值数(6057.281587万元);(2)债权为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债权,其定价依据为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借款利率为8%/年,截至2025年4月30日债权本息合计22032.2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6540.69万元,债权利息5491.58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权代表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本次持有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全部债权资产处置相关事宜。 4.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详见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农行对公贷款还本计划附表。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解除上述担保或按照《国有企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实施方案》提供反担保解决措施。前述资料置于交易中心备查。 5.济南城市发展集团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因标的公司已于2025年11月30日还清被担保的全部银行借款而消灭。 6.2025年4月30日之后的债权利息按照8%计算,截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的利息归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利息归受让方。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2025)京会兴鲁分审字第00510014号《审计报告》及鲁(中鲁评)评报字[2025]第ZC06021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路北段1号楼B座456室 | ||
| 法定代表人 | 王磊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8,089.551587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的37%(保证金抵作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其余63%款项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完毕,并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担保。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为转让方母公司及关联方解除担保或提供反担保,同时,接受并同意执行转让方提交的《国有企业股权及债权转让实施方案》全部内容(方案置于交易中心备查)。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公司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公司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公司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债权后,标的公司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5.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债权后,标的公司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按照《济南城发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及城发集团全部债权转让项目职工安置方案》开展后续员工安置工作。国有股权退出后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涉及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的政策规定,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落实。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808.955159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