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572融资金额(万元): 5,000-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20021 | 保证金: 1,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6-30至2022-08-24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20021 | 监测编号 | G62022SD1000021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5,000-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5 - 25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50000000 - 5000000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5,000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1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40 | 66 | |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 | 30 | 4.5 | |
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0 | 30 | 4.5 | |
战略投资者 | 25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
募集资金用途 | 增加注册资本,用于补充增资企业营运资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标的企业现注册资本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7000万元,其中战略投资者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老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000万元,增资价格与战略投资者同股同价。本次增资均以货币增资实缴到位,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标的企业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6%;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5%;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25%。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重大事项详见大信审字【2022】第3-00411号《审计报告》及鲁正信评报字(2022)第Z073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山东鲁银盐穴储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肥城经济开发区胜利大街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唐猛 | 成立日期 | 2021-01-13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营业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272.16 | 43.17 | 2,228.9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771.01 | -771.01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199.88 | 87.65 | 2,112.2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16.77 | -116.77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MA3C5EJ69D]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 3.意向投资方须具备与标的企业经营发展相匹配的行业运作经验、资源,增资完成后可与标的企业形成业务协作、战略协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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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3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标的企业股权,不经标的企业同意不得将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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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1,0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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