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淀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设施、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围观数:38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3,546.71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1015 | 保证金: 368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9-29至202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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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101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2045 |
| 标的名称 | 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淀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设施、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 转让底价 | 3,546.71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9-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30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3,546.71 | 备案单位 | 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 详细信息 |
本次转让标的为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土地使用权资产,目前为闲置状态,资产整体转让,不拆分处置。 资产明细: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净值1,122.30万元,评估值1,757.64万元;含8项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9899.95㎡(框架、钢结构、砖混)及构筑物(围墙、道路、池体等),建造时间2013‑2020年;部分建筑、构筑物存在腐蚀、屋面漏雨、池体渗漏等实体瑕疵。 2.设备类资产(机器、电子设备):账面净值612.27万元,评估值716.53万元;包含淀粉生产线、环保、变配电、电子办公设备等,购置时间2013‑2024年,设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部分设备部件拆除未做账务处理。 3.土地使用权:1宗工业出让用地,证号鲁(2021)邹城市不动产权第0034963号,不动产单元号370883、107050、GB00005、F00350001等7个,坐落于邹城市太平镇邹城工业园区幸福河路6789号,面积32900㎡,终止日期2062‑07‑22,账面价值855.24万元,评估值1072.54万元,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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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9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承诺,《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足额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资金结算专户;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视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价款通过产权中心统一结算,待满足价款划转条件后,由产权中心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受让方另行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此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3546.71万元,详见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2.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评估报告和清单仅供参考,此次转让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可能存在披露规格、 型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标的物可能无法正常启用;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挂牌结果及挂牌价格。 4.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对标的固定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如评估报告及相关明细与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长恒信评报字(2026)第045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及手续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及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及手续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该项目地上建筑物不能办理权属证明的风险。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因房地权属不一致,产生的资产交割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68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邹城工业园区幸福河路678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伟 | 注册资本 | 1881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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