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汇大厦 3403 室房屋3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47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13.2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759 | 保证金: 1.1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03至2026-08-07 |
| 数量: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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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759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617 |
| 标的名称 | 上海建汇大厦 3403 室房屋3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13.2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8-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0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2号3403室 | 出租面积 | 200.56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出租期限 | 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9年9月19日止,共计36个月。 |
| 免租期限 | 免租2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付贰押贰,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 |
| 详细信息 |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2号3403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200.56平方米,房证齐全,房屋用途为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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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03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状态:闲置。出租标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922号建汇大厦3403室,产证齐全,房屋用途为办公,原为所属企业办公使用。 2.房屋原租期至2026年8月,原承租方已于2026年5月退租搬离。原租户放弃优先承租权。 3.出租标的租赁期为3年,以首年租金的价格挂牌,挂牌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第2年至第3年租金与首年租金成交价格保持一致,固定不变)。承租方应于每次租金到期日前七日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承租方需按日租金的3%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付贰押贰;租金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出租方交付该房屋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2万元。 4.出租人提供2个月装修期给承租人。 5.承租标的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宽带、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严禁经营会产生噪音油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的业态。 7.此标的非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可转租。 8.踏勘联系人:徐莹,联系人电话:18661367688。 9.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竟价方式:网络竟价。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竟价活动,协议转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两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由承租方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首期支付两个月,后续仍每两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当在每个承租期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期租金。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于出租方交付该房屋时,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履约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满,经出租方验收出租标的完好、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如出租标的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出租方收到上述履约保证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可转租。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增建、改建、扩建,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住建委办理装修改造开工手续。按照规定办理施工、安监、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并接受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承租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装修规范。房屋正式投入使用前,装修方案需通过消防验收,并将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出租方。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还房屋时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 8.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警告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解除《租赁交易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0.出租方对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承担维修责任,其他专有部分或者共右部分设施设备、管道线路的维修及保养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承租方需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1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山师东路14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孙代聚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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