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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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7,185.7895-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10029 保证金: 2,155.74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28至2021-11-26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 ZLCQ210029 监测编号 G62021SD1000027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185.7895-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 - 5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052.6316 - 1,052.6316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100 95
战略投资者 5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95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3个周期。延期后扔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2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52.6316万元,占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的5%。增资额不低于7185.7895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增资扩股完成后,原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持股比例95%,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5%。 2、本轮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重大事项详见中天运[2021]审字第02216号《审计报告》及苏华评报字[2021]第C026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西路576号
法定代表人 李怀峰 成立日期 1992-03-14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营业范围 资质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检测、科研及相关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承包境外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公路工程的咨询、设计项目;对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0,557.8 31,038.77 49,519.0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4,793.26 7,247.86 6,471.16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6,763.91 33,771.54 42,992.3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306.14 14,880.76 12,866.45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1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2,210.79 28,450.67 23,760.1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2,726.8 11,535.03 9,591.2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09-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31,614.72 77,068.1 54,546.62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9,682.09 8,285.97 7,029.76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须符合《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第五条产权交易方案(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中1至4项全部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混改方案置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意向投资方须于挂牌期满17:00点前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2155.74万元。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自确认为最终投资方2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全部增资价款。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增资企业及原出资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投资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2,155.74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3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撤牌),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撤牌),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混改方案确定的投资方资格条件 查看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