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光威碳纤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威海市 | ||
法定代表人 | 卢钊钧 | 成立日期 | 2015-10-29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技术及其相关的助剂、树脂、设备的研究开发与生产;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相关产品表征检测评价服务、对外交流合作与技术培训;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技术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及科技孵化;承担专项课题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24.5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2 |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 | 30 | ||
3 | 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
4 | 威海光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0 | ||
5 | 山东宽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 | ||
6 | 山东产研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00.45 | 0.5 | 499.9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7.28 | -7.28 | ||
审计机构 | 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91.79 | 0 | 491.7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8.16 | -8.16 | ||
审计机构 | 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86.69 | 74.53 | 412.1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22 | 1.2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威海英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6-13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91.8 | 491.8 | ||
负债总计 | 0 | 0 | ||
净资产 | 491.8 | 491.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4.59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认缴300万元,实缴300万元;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300万元,实缴300万元;威海光威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认缴150万元,实缴150万元;山东宽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00万元,实缴100万元;威海光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认缴100万元,实缴100万元;山东产研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50万元,实缴5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英华审字(2024)104号《审计报告》及英华评报字[2025]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 3、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产研先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港兴三住路北段未来创业广场3号楼21层2105 | ||
法定代表人 | 张博明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对山东光威碳纤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评估价格、转让方案核准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6.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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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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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6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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