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商业街101号营业房三年使用权
围观数:204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4.5333万元/年 | |
项目编号:SWZC250486 | 保证金: 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26至2025-05-30 |
数量: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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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486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067 |
标的名称 | 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商业街101号营业房三年使用权 | 转让底价 | 4.5333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5-05-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3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08 |
评估结果(万元) | 4.5333 | 备案单位 | |
地址 | 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999号 | 出租面积 | 67.5m² |
出租用途 | 承租方经营范围须与学生日常生活相关,不 得进行现场食品加工(饮品除外),不得使用大功 率电器设备,具体经营项目须提前报学院同意方可。 | 出租期限 | 3 |
免租期限 | 无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年支付一次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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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2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承租后,租金一年一缴,在租期开始一个 月之前将下一年租金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屋为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商业街101号营业房,标的房屋整体承租,不可分项承租,不准 改变房屋结构。 2.标的房屋为坐落于山东省高新区凤天路999 号,总建筑面积67.5m²。 3.出租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 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 用条件。 4.承租方摘牌后需自行负责水、电、气、 暖的改造、开通及使用等工作。 5.承租方经营范围须与学生日常生活相关,不 得进行现场食品加工(饮品除外),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具体经营项目须提前报学院同意方可。 6.标的房屋租赁期为3年。 7.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 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正房估(T2025)054号 《房地产估价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全权负责运营期间房屋财产 安全。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人和用途。如因使用不当 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内,承租方严禁从 事违法活动,接受公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等部 门的验收与检查,并承担全部安全和经济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 情况下,承租方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 给出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当时的建筑、装修等设备 设施。承租方须保证房产正常使用,依附于房产的装 修财物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出让方,并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关违约费用。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 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 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 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 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 出租标的为由退还承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 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其 中首年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保证 金金额为0.5万元,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 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 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 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 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期届 满,经验收出租标的房屋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承租方 没有单方违约,则无总全额退回保证金;如出租标的 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 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且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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