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粒粒金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所属小米加工设备和厂房10年期经营权
围观数:1517| 转让底价: 50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50029 | 保证金: 1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东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15至2025-02-17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1-15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2-18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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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50029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粒粒金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所属小米加工设备和厂房10年期经营权 | 转让底价 | 50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17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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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15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牛泉镇东王庄村粒粒金合作社,《资产清单》详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签署《资产受让承诺书》(详见附件),《资产受让承诺书》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管理租赁标的的安防、卫生等问题;不得转租、分租或以转租、分租的名义进行经营。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合同到期后所有机器设备均能继续正常使用,若无法使用需意向承租方自行购买或维修设备。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成交价的1%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缴纳基础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东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东王庄村 | ||
| 法定代表人 | 刘胜 | 注册资本 | 228.87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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