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国有股权
围观数:645转让底价: 788.59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40002 | 保证金: 23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牧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1-17至2024-02-18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街道画家村路777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法定代表人 | 邹建安 | 成立日期 | 2011-05-24 |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1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788.587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省牧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 75 | 37500000 | |
2 | 四川东方浩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 | 125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12.04 | 1,020.46 | 1,291.5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57.35 | 408.69 | 220.01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18.63 | 1,779.26 | 1,039.3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12.02 | 464.63 | 347.79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07.65 | 925.8 | 1,481.8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39.68 | 1,068.47 | 838.8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12-11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6-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657.31 | 3,693.58 | ||
负债总计 | 2,646.29 | 2,642.13 | ||
净资产 | 1,011.02 | 1,051.4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788.5875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挂牌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万元。山东省牧工商实业有限公司占股75%,认缴资金3750万元,实缴750万元;四川东方浩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股25%,认缴资金1250万元,实缴250万元。 2、重大事项详见中天运[2023]审字第00315号《审计报告》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566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牧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济微路1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注册资本 | 317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第26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88.5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鲁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国有股权的意向受让方需同时受让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鲁商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山东鲁商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6%的财产份额,并履行后续出资义务。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36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