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南长荷绿色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街道无影山南路77号303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殷国强 | 成立日期 | 2024-01-19 | |
注册资本 | 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制品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结构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棉、麻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0.05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济南天桥三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94.98 | 395 | -0.01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18 | -0.018 | ||
审计机构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5-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67.95 | 668 | -0.0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3 | -0.03 | ||
审计机构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67.93 | 668 | -0.0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05 | -0.0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华典章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7-08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667.95 | 667.95 | ||
负债总计 | 668 | 668 | ||
净资产 | -0.05 | -0.0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05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鲁华典章评报字〔2025〕第0601号)、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5008530013号)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04月30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0万元人民币。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天桥三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街道无影山南路77号310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虎 | 注册资本 | 三亿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天桥区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公开转让济南长荷绿色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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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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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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