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围观数:51转让底价: 1,173.648825万元 | |
项目编号:MYCQ240002H | 保证金: 352.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河南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4-01至2024-04-08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宜阳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嵩县何村乡文雪路二区30号 | 所在地区 | 河南省 - 洛阳市 | |
法定代表人 | 黄小慧 | 成立日期 | 2014-04-25 | |
注册资本 | 8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新能源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光伏发电;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风力发电模型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新能源设备整机及零部件、机械设备的开发、销售、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河南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80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4,430.42 | 72,350.14 | 12,080.2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034.95 | 4,079.32 | 4,079.32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大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0,452.25 | 71,686.62 | 8,765.6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55.09 | -3,314.65 | -3,314.65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大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1-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6,628.18 | 79,304.49 | 7,323.6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38.59 | -56.61 | -56.6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金额1173.648825万元。 2、标的企业存在抵押和融资租赁事项,融资方为南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该项目转让方将标的企业100%股权质押给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意该股权进行转让。 4、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河南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嵩县何村乡文雪路二区3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兵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173.648825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4、意向受让方同时满足2022年会计年度期末经过审计的合并资产不低于54亿元人民币,合并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0.6亿元人民币,合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电力行业,经营范围包含风电的意向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购买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不得为信托、投资基金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352.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