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富士电梯(菏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327融资金额(万元): 1,137.11-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40001 | 保证金: 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1-10至2024-03-08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亚洲富士电梯(菏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40001 | 监测编号 | G62024SD1000001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137.11-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10 - 10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1,111.11 - 1,111.11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1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山东菏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90 | |
战略投资者 | 10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股权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加快项目开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亚洲富士电梯(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1111.11万元,增资金额不低于1137.11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1111.11万元,原股东山东菏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增资企业90%股权,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持有增资企业10%股权。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增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原股东山东菏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7855.6万元,实缴比例78.556%。 2、增资扩股完成后依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与原股东继续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慧会审字(2023)2号《审计报告》以及鲁中慧评字(2023)第4号《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亚洲富士电梯(菏泽)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菏泽市鄄城县黄河路与东外环路交汇处东南角(高速路口西500米) | ||
法定代表人 | 曲达 | 成立日期 | 2020-01-16 | |
注册资本 | 壹亿元整(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 |
营业范围 | 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机械式停车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服务;电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087.36032 | 2,961.234951 | 4,126.12536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89.442465 | -128.476852 | -128.476852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450.537202 | 1,507.876683 | 5,942.66051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20.982312 | -169.244716 | -169.244716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533.3899 | 480.161851 | 4,053.22804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96.771951 | -196.771951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921.865235 | 1,615.850141 | 7,306.01509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55.135756 | -55.135756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菏泽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1371700MA3RELR107] | |||
批准单位名称 | 菏泽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不接受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意向投资人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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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且资金来源穿透核查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扩股完成后依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与原股东继续履行注册资本实缴义务。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有足够的财务实力支持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如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资金来源等。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具备相关领域的投资和运营经验,如具备相关项目的成功投资和运营经验、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7.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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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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