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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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310.967万元
项目编号:SDZR220091 保证金: 3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09-29至2022-10-31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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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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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 刘勤华 成立日期 2007-11-07
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会展服务、酒店管理咨询服务。(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310.967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90 27000000
2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 3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4,168.36 37,534.82 -3,366.4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0,919.21 412.9 412.9
审计机构 山东新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4,168.36 37,534.82 -3,366.4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0,919.21 412.9 412.9
审计机构 山东新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2-08-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7,496.82 53,780.81 -16,283.9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332.15 1,711.41 1,711.41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新天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5-30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34,168.36 40,644.49
负债总计 37,534.82 37,534.82
净资产 -3,366.46 3,109.6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10.967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原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原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新天地会审字【2022】第Z1487号《审计报告》和 鲁新天地评报字(2022)第1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66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建民 注册资本 1456000000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东营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市城资公司转让东营华泰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310.96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3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办事处联系人 延先生 办事处联系电话 0546-6092702
办事处联系传真 办事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地址 办事处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