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融联汇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8003%股权
围观数:298转让底价: 0.0001万元 | |
项目编号:YQCQ230010 | 保证金: 2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7-03至2023-07-28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中融联汇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岩路77号办公3号楼214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法定代表人 | 贾立臣 | 成立日期 | 2022-09-30 | |
注册资本 | 136746.000000万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砌块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销售代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0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5641 | ||
2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20.2258 | ||
3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5.4798 | ||
4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14.2703 | ||
5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46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352.92 | 0.56 | 46,352.3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25 | 1.69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352.92 | 0.56 | 46,352.3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25 | 1.69 | ||
审计机构 |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471.32 | 132.53 | 46,338.7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3.57 | -13.5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6-14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6,352.92 | 46,352.92 | ||
负债总计 | 0.56 | 0.56 | ||
净资产 | 46,352.36 | 46,352.3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36,746.00万元,实收资本为46,350.67万元,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514.00万元;实缴出资0元。 2、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50147 号《审计报告》及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第10086号 《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 | ||
法定代表人 | 韩国明 | 注册资本 | 673181.69447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4.270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003%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缴足未实缴的部分,将来因转让方未足额出资产生的任何债务纠纷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中融联汇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8003%股权项目,须同时受让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中融联汇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9658%股权项目、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中融联汇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0298%股权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中融联汇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6400%股权项目。 9、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标的企业与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尽职调查确认书》(详见挂网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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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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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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