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水泥砂浆资产一宗
围观数:129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0.3万元 | |
项目编号:FMZC250101 | 保证金: 0.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0-17至2025-10-27 | 竞价开始时间:2025-10-17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10-28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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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FMZC25010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罚没水泥砂浆资产一宗 | 转让底价 | 0.3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10-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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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17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罚没资产,罚没原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经营行为。资产位于威海市文登区。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该标的属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经营行为涉及的违法生产资产,该标的受让后须消除标签标识,对标的作回收处理,不得用于再加工,不得将标的资产流入市场,须于威海市文登区内使用,使用时须接收委托方监督。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考察,请谨慎购买。 3、标的情况: 标的资产为当事人自行生产的水泥砂浆,共计10吨,其中“聚合物抗裂抹面砂浆”共6吨、“聚合物粘结砂浆”共4吨。 4、标的未经评估,挂牌价格参照罚没时货值金额6000元的50%进行处置,挂牌价格为3000元。 5、标的资产无发票、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可能存在品质不明、品牌真伪不明等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本次处置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真伪、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资产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的包装、运输等责任,相关费用或风险等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于交割现场消除标的原标签标识,对标的进行回收处理,不得用于再加工,不得将标的资产流入市场。该资产须于威海市文登区内使用,使用时须接收委托方监督。如违反相关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物以交割时现场实物为准,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对标的真伪、品质和质量的做任何担保,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委托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就相关转让条件,向委托方作出书面承诺,即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承诺书》在交割后由委托方存档。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 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委托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2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利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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