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圣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围观数:12898转让底价: 7,447.76万元 | |
项目编号:MYCQ19006 | 保证金: 2,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其它 | |
转让方: 济宁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9-01-18至2019-02-19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宁圣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济宁市中区开发区澳门东路11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宁市 | |
法定代表人 | 阎运安 | 成立日期 | 2008-10-13 | |
注册资本 | 11000.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高低压电力工程安装、架设;制造、安装高低压开关柜、配电箱、交直流控制盘、变压器;送、输、配线路安装、维修;变压器、电器、仪器仪表维修和校验;电气设备维修、调试、安装;资产租赁;房屋维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花卉、办公用品、电线电缆、电力设备、高低压电器、金属构件、电器机械及器材、通用零部件、五金交电、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劳保用品的批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货物装卸服务;电力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8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7,447.7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济宁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10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17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5,878.65 | 18,584.07 | 7,294.5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7,936.73 | 1,252.46 | 932.4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18-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3,563.07 | 16,322.84 | 7,240.2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57.67 | -46.68 | -54.35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18-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2,200 | 14,800.2 | 7,399.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796.68 | 315.75 | 234.8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家电网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8-09-06 | |||
评估基准日 | 2018-02-28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3,563.07 | 23,770.6 | ||
负债总计 | 16,322.84 | 16,322.84 | ||
净资产 | 7,240.23 | 7,447.7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7,447.7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标的企业出具了房屋产权无争议说明。上述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系租赁,出租人为山东济宁圣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济中国用(2007)第08020701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本次评估范围不含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1000万元,实收资本5282.658万元。 3、转让方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等完整的移交给受让方之日为实际交割日。实际交割日为期间损益结算的基准日,期间损益核算的会计政策延用评估基准日审计时采用的会计政策。期间损益结算完成,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2018]京会兴专字第52000032号《审计报告》和鲁瑞华评报字(2018)第0066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宁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宁市高新区凯旋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涛 | 注册资本 | 4073.60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447.7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济宁圣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全部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服务费和竞价佣金。 5、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