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隆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海荟广场在建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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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6,300万元
项目编号:SWZC251447 保证金: 1,0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济南隆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5-12-02至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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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51447 监测编号 GR2025SD1002737
标的名称 济南隆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海荟广场在建开发项目 转让底价 6,300万元
挂牌日期 2025-12-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29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8-10
评估结果(万元) 备案单位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具体信息
名称 济南隆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海荟广场在建开发项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
建筑面积 26158平方米 预计建筑期 --
工程位置 山东省章丘市经十东路以南、诺贝尔城以西
详细信息

1、标的状态为:开发中项目。

2、转让项目项目位于经十东路齐鲁科创走廊的核心地段。项目距离济南市政府24KM,山东大学新校区3KM,章丘区政府12KM,遥墙机场25KM,新东站22KM。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9.2亩(合26,158.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合计33.066.83平方米,取得了《不动产权证》(鲁(2021)章丘区不动产权证第000479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370181202100070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114202400058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总面积94.168.8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60,不低于2.20,建筑密度不高于55%,绿地率不低于2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建筑总面积 94,168.80平方米含地下容积率不大于1.0。总投资额为23000万元。

  该项目申请时的名称为中国铁建汇智广场项目,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停工。目前,项目己完成基坑开挖及护坡工程,其余的均未施工。2024年9月,该项目名称变更为“海荟广场在建开发项目"。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2-02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根据标的资产所在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本项目资产涉及的投资开发(修建)事宜、资金及相关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于备案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于5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项目成交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续建等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济南隆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民泰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宋建峰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杨敏 看货联系电话 15168816581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