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南外海实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83号第二幢101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 法定代表人 | 颜廷立 | 成立日期 | 2017-07-18 | |
| 注册资本 | 5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教育咨询(不含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出国留学、中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家教、早教),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批发、零售:教学仪器,国内版图书、期刊,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3,103.91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济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 1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 2025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9,230.96 | 14,722.35 | -5,491.39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342.86 | -342.86 |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2026-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9,173.69 | 27.03 | 9,146.66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4,638.05 | 4,638.05 |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 2026-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9,032.38 | 0 | 9,032.38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0 | 4,523.77 | 4,523.77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卓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2-28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9,173.69 | 3,130.94 | ||
| 负债总计 | 27.03 | 27.03 | ||
| 净资产 | 9,146.66 | 3,103.91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103.91 | |||
| 律师事务所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10000万元(系由转让方债权转入)。转让方已对标的企业债务豁免4695.32万元,本次评估及转让底价已充分考虑上述情况。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标的企业存在应收往来款24.32万元,存在应付往来款27.03万元。截至2026年4月30日,标的企业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 3.标的企业为济南市槐荫区外海实验学校的举办者,该学校占地面积14550㎡,学校现有147名教职员工,教学班24个,现学生总人数为908人。因历史遗留问题,教学楼、综合楼合计约15749㎡有房屋所有权证,另有2处建筑未办理开发手续及权属证书。 4.标的企业为民办非盈利学校举办者,地方监管部门对标的企业股权受让人资格等有相应要求,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咨询相关监管部门,在报名前确认符合资格要求。 5.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诚信会审(2026)第0055号《审计报告》、鲁卓信评报字[2026]第1073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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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经十路6777号万科中心31层3108室 | ||
| 法定代表人 | 孙联胜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监管机构属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800万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逾期付款超过5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受让方资格等原因无法办理股权过户、学校举办者控股股东变更备案手续,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全部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在与转让方签署保密协议后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和实地查看。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或自愿放弃尽职调查的权利,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尽职调查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按交易标的现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接受转让方披露的《产权交易合同》内容,除交易双方基本信息、转让价格、转让方式、联系信息在确定受让方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外,其余条款不作任何调整。意向受让方违反承诺内容或未按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及济南市槐荫区外海实验学校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配合济南市槐荫区外海实验学校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平稳过渡工作,确保后续学校办学的连续性,交易完成后3年内不对学校管理团队及教职工薪资待遇、学生收费标准、课程体系等办学事项做大幅调整,确保教学安排、师资配置、后勤保障等关键工作连续稳定。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济南市槐荫区外海实验学校举办者控股股东变更的备案公示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根据济南市槐荫区外海实验学校原始投资办学协议约定,学校原始举办者已将该学校总资产中的500万元作为义务教育的一次性补偿划归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所有,举办者控股股东变更后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仍然依法享有500万元权益。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如济南市槐荫区外海实验学校办学性质发生改变或终止办学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学校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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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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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44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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