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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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5,000 - 21,000
项目编号:ZLCQ250015 保证金: 按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10%收取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5-09-17至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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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ZLCQ250015 监测编号 G62025SD1000021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5,000 - 21,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92 - 11.23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88.6792 - 792.4528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2 - 10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山东浪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192.6528 50.96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0.7751 6.08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7.7954 4.75
山东华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4.3231 3.7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8.5303 3.17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9.2651 1.58
自然人 295.5151 4.72
其他 1,565.8097 25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1、挂牌公告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可延长40个周期; 2、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但投资总额合计不足5,000万元,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自动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可延长40个周期; 3、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2-10家符合要求的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增资达成; 4、挂牌期满征集到11家及以上意向投资方且拟投资总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合计超过21,000万元时,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加大研发投入。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华光光电拟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并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合格投资者,本次增资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挂牌底价为每股26.5元(即投前估值16.6亿元),预计融资金额0.5-2.1亿元,增加注册资本1,886,792-7,924,528元,增资完成后本轮投资者持股比例为公司注册资本的2.92%-11.23%。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济南高新区天辰路1835号
法定代表人 吴德华 成立日期 1999-11-12
注册资本 62646666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1,843 31,364.21 50,478.7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1,041.38 5,694.3 5,665.73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2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2,728.8 18,189.32 44,539.4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7,469.77 3,517.22 3,426.37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2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6,188.45 14,106.08 42,082.3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1,758.23 3,500.87 3,670.72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4-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1,843 31,364.21 50,478.7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1,041.38 5,694.3 5,665.73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1630477270]
批准单位名称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2.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单一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5.意向投资方需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成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且资金来源穿透核查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其本身及其实际控制人满足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企业股东适格性的要求。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增资协议》的签订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
6.本次增资交易保证金为各投资方拟投资金额的10%。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40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2-10家符合要求的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增资达成。),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11家及以上意向投资方且拟投资总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合计超过21,000万元时,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程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