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昊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360.52万元抵债资产项目
围观数:1509 我要购买| 转让底价: 1,360.52万元 | |
| 项目编号:JRZC250251 | 保证金: 408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11-26至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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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RZC250251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山东荣昊专用汽车有限公司1360.52万元抵债资产项目 | 转让底价 | 1,360.52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11-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2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潍国用(2014)G044号 | 土地类型 | 出让 |
| 地址 |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林路以西、香江西二街以南 | ||
| 土地面积 | 70412 | 用途 | 工业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林路以西、香江西二街以南的土地使用权(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024)鲁0705执2948号之三号执行裁定书项下资产),证号为潍国用(2014)G044号,证载面积70412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上有车间基础,面积13990.3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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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26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林路以西、香江西二街以南的土地使用权(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2024)鲁0705执2948号之三号执行裁定书项下资产),证号为潍国用(2014)G044号,证载面积70412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上有车间基础,面积13990.30平方米。 2.本项目资产的具体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尽调并进行价值判断及充分阅知公示内容,转让方对未披露事宜不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3.转让方对本项目资产存在的瑕疵或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做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由上述瑕疵或风险产生的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联系标的查看人,并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和《风险提示》(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风险提示》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标的查看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9953695303。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系抵债资产,转让方系按标的资产依法取得的状况出让,对资产的瑕疵(灭失等)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合法、有效、可执行、可回收及/或时效性等做出任何保证。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依法取得状况由受让方自行交接,自行办理产权交接手续后认可标的资产内一切状况,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修缮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及安全状况均与出让方无关,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进行阶梯计算,10000万元以下(含)按照0.1%收取;10000万元-50000万元按照(含)按照0.08%收取;50000万元以上按照0.05%收取。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8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513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白彤文 | 注册资本 | 597044.4635万元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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