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4%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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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2,657.6万元
项目编号:YQCQ20005H 保证金: 3,7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03-17至2021-04-14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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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4%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东营谊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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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西二路以东、港北二路以北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东营市
法定代表人 李占辰 成立日期 2012-02-24
注册资本 250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石脑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液氨、硫磺生产销售;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氨,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易燃液体:燃料油(闪点<60℃)、石脑油、溶剂油(闪点<60℃)、轻芳烃、重芳烃(闪点<60℃)、混合芳烃(闪点<60℃)、化工轻油(闪点<60℃)、氨水(含氨>10%)、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燃料油(闪点≥60℃)、道路石油沥青、蜡油、石油焦生产销售,润滑油、重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800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4,063.734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齐鲁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0 100000
2 富海集团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37.6 94000
3 胜利油田天勤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8 45000
4 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 10000
5 东营市金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4 1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88,202.1622 374,773.1342 313,429.02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58,256.9544 48,031.6453 35,152.208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19-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540,220.7204 1,210,518.4136 329,702.306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527,890.918 53,434.9475 42,935.2365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0-08-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879,654.1235 1,520,959.0531 358,695.070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09,403.6373 35,963.6963 26,993.015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9-30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313,631.43 1,322,926.3
负债总计 981,327.86 971,332.94
净资产 332,303.57 351,593.3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4,063.7344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大华审字【2020】190142号《审计报告》及鲁正信评报字(2020)第0253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能源巷1号
法定代表人 黄鲁伟 注册资本 12026.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申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2,657.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 日)至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日为截止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如有收益,应于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兑现2020年度收益日起第10个工作日前将该收益价款(扣除企业应缴纳相关税费后)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若不支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重新挂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不能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3,7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办事处联系人 延经理 办事处联系电话 0546-6092702
办事处联系传真 办事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地址 办事处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