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鸿康综合楼房地产转让
围观数:47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2,282.21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794 | 保证金: 2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济宁市财信金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20至2026-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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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794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775 |
| 标的名称 | 曲阜市鸿康综合楼房地产转让 | 转让底价 | 2,282.21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8-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16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2-28 |
| 评估结果(万元) | 1,995.2 | 备案单位 | 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曲阜市阳春路8号鸿康综合楼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963.55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建成时间 | 2011-12-31 | 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
| 详细信息 |
房地产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与周边地块基本持相同高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七通”(通路、给水、通电、排水、通热、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建筑面积为6963.55㎡,总层数6层,地上5层,地下1层,钢混结构,用途为商业服务,建成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房屋整体呈毛坯状态,地面已铺瓷砖,给排水管道、消防主管道、地暖管道均已敷设,室内未布设电线路,内设不锈钢楼梯,电梯未安装。房屋布局合理、层高符合使用要求、无噪声污染、停车方便、新旧程度较好、主体结构完好,设施设备状况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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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20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本次挂牌价格已含增值税,该房产为共用宗地面积7898m²的单独院落商业楼,建筑面积6963.55m²,共计六层,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于2011年12月建成,建成后至今闲置,为毛坯房。 2、 部分院墙围栏有缺失、地下负一层东侧约一百平设有供暖换热站,一至五层部分消防栓缺失。 3、 该房产产权持有单位为济宁市财信金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清晰。 4、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安评报字【2026】第02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平台交易费用等各项费用按国家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房产交易的全部价款以约定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济宁市财信金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19号关帝庙金融街 | ||
| 法定代表人 | 刘雪峰 | 注册资本 | 50000 万元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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