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训练场土地、张庄土地和段店房地产四年土地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74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125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795 | 保证金: 1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12至2026-08-25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8-12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8-26 11:00:00 |
| 数量: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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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795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735 |
| 标的名称 | 青龙山训练场土地、张庄土地和段店房地产四年土地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125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8-25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坤元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28 |
| 评估结果(万元) | 119.8 | 备案单位 | |
| 详细信息 |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79号;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274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7663号的场地资产,建筑面积约21638.44平方米,权属清晰,已取得市中国用(2009)第0200092号;槐荫国用(2009)第0300051号;槐荫补国用(2014)第0300039号,现状为空置,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28日(详见鲁坤评报[2026]第49号《资产评估报告》)。租期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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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12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支付方式为预付费,每12个月为一支付期。首期租金承租方应自签署《租赁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以后每期租金应于每个支付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下个支付期租金,并直接汇入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79号;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274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7663号的场地资产,建筑面积约21638.44平方米,权属清晰,已取得市中国用(2009)第0200092号;槐荫国用(2009)第0300051号;槐荫补国用(2014)第0300039号,现状为空置,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28日(详见鲁坤评报[2026]第49号《资产评估报告》)。租期4年。 2.标的按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方须自行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标的瑕疵,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 3.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整体转租;如需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批准,费用自理,租赁期满不可拆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标的日常维护、维修、物业管理、水电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支付方式为预付费,每12个月为一支付期。首期租金承租方应自签署《租赁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以后每期租金应于每个支付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下个支付期租金,并直接汇入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6.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可单方解除合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资产,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改变资产用途,不得将标的资产使用权向第三方转租或用于抵押。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逾期10个工作日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租赁期间,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以根据需要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临时性构筑物,以保证生产,建设需符合政策规定,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承租方要确保施工安全。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安全环保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赔偿责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需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租赁期间,负责标的物的日常管理、维护。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须合法经营,确保租赁标的的安全完整,承租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建设、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首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7663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宁 | 注册资本 | 1466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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