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0.45%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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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746.72万元
项目编号:SDZR220069 保证金: 55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卡福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08-19至2022-10-26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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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0.45%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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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二层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 万春玲 成立日期 1987-10-04
注册资本 30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职工人数 73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2,746.72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51.333 156565650
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40.7742 124361310
3 中国重汽(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3.2787 10000035
4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291 6987550
5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卡福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0.45 1372500
6 陕西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0.3595 1096475
7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565 782325
8 山东鲁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2553 778665
9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329 710345
10 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205 672525
11 其余11位股东 0.5484 16726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407,253.72 4,868,770.21 538,483.5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7,724.95 58,303.93 43,990.01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1-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406,966.61 3,814,361.67 592,604.9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8,304.34 73,549.657 54,122.33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2-07-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008,084.9 3,387,486.3 620,598.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5,032.19 37,309.72 27,993.67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7-14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667.16 2,746.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746.72
律师事务所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 ⟫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标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转让其股权,确定受让方后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备案,批准备案通过后方能进行工商变更。
3、重大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2]第1157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614629_X01号《审计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重型汽车集团卡福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重庆市渝中区红岩村188号第2栋
法定代表人 杨祖彬 注册资本 4057.50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45%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重庆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关于重庆重型汽车集团卡福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746.7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不能通过监管机构批准备案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须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对财务公司出资人的要求。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55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