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瀛航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8%国有股权
围观数:1557转让底价: 0.000653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10026 | 保证金: 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海运联盟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3-25至2021-04-22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海瀛航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FLAT/RM A 12/F,KIU FU COMMERCIAL BLDG,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HONG KONG. | 所在地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 |
法定代表人 | 付健 | 成立日期 | 2019-06-20 | |
注册资本 | 500万(美元)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海运产业投资运营管理,资产处置,船舶租赁,供应链管理。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0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海运联盟有限公司 | 38 | 1900000 | |
2 | 益利轮船有限公司 | 20 | 1000000 | |
3 | 海洋资本航运有限公司 | 42 | 21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0-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38.25 | 50.51 | 287.7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2.26 | -22.26 | ||
审计机构 | 青岛乾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1-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21.12 | 240.25 | 280.8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4.77 | -4.7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青岛仲勋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02-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0-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38.25 | 317.11 | ||
负债总计 | 50.51 | 50.51 | ||
净资产 | 287.74 | 266.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信息中,“财务信息(万元)”为美元单位。 2、交易标的以人民币计价,若以外币结算的,受让方自行承担汇率损益。 3、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1万元或等额外币,履约保证金为50万美元。 4、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实收资本310万美元,其中:股东山东海运联盟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实缴出资0万美元;股东益利轮船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实缴出资100万美元;股东海洋资本航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2%,实缴出资210万美元。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青乾会审字[2020]第068号《审计报告》及青勋资评报字[2020]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海运联盟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Unit 1015,10/F,Block A,New Mandarin Plaza,No.14 Science Museum Road,Tsim Sha Tsui East,Kowloon,Hong | ||
法定代表人 | 付健 | 注册资本 | 100万(美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8%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运联盟转让所持山东海瀛航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65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为规避因前期未实缴出资可能对转让方带来的相关风险,保障国有资本权益,意向受让方同意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与转让方签署《代收代付协议》,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实缴出资款190万美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结算账户,同时委托转让方在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实缴出资款支付至标的企业,并取得标的企业出具的出资确认书(或验资报告等其他转让方认可的证明材料)提供给转让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满前须交纳50万美元履约保证金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对本次交易及后续出资提供保证。标的企业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新任股东实缴出资到位且转让方取得标的企业出具的出资确认书(或验资报告等其他转让方认可的证明材料)后,经转让方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回受让方。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包含上述事项在内的产权交易各项工作无法完成的,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并承担转让方因受托支付其实缴出资款项过程中发生的包括手续费等全部费用。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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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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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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