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昌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
围观数:1234转让底价: 9,432万元 | |
项目编号:SDZR20087H | 保证金: 1,1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20至2021-05-18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聊城昌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聊城市东昌西路西首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聊城市 | |
法定代表人 | 候宪宝 | 成立日期 | 2002-01-07 |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住宿服务、娱乐服务(卡拉OK厅、歌舞厅);(上述经营项目凭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服务;会务服务;(以下经营项目限超市经营)服装、副食品、冷饮、化妆品、洗涤用品销售。 | 职工人数 | 189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0,478.9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50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242.19 | 394.21 | 3,847.9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124.21 | -40.44 | -40.44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0-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948 | 368.34 | 3,579.6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36.11 | -268.31 | -268.31 | ||
审计机构 | 山东中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0-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909.02 | 328.77 | 3,580.2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626.44 | -260.35 | -260.3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泽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12-01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9-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3,948 | 10,847.28 | ||
负债总计 | 368.34 | 368.34 | ||
净资产 | 3,579.66 | 10,478.9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0,478.9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鲁会审字【2020】第102703号《审计报告》和鲁泽正资评报字(2020 )第1104-12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号莲湖大厦28、30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峰 | 注册资本 | 99006.15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聊城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聊城昌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产权重新挂牌的申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9,43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及亏损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保证5年之内不改变昌润大酒店的经营性质,两年内对昌润大酒店进行更名,不再使用“昌润”字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安置企业全部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投资人等变更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与职工继续履行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高职工薪酬福利待遇,5年内职工薪酬福利不低于原有水平,5年内不裁员。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离退休人员、工伤职工、职业病职工薪酬福利待遇。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 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 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 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债权债务、或有负债、《职工安置方案》等金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和所涉及的事项,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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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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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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