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投高新水务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围观数:574转让底价: 319.568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30039 | 保证金: 9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水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7-03至2023-12-21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水投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两河片区西巨野河以东,规划路35号路以南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张瑾 | 成立日期 | 2021-11-01 |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现制现售饮用水;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水资源管理;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9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319.568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60 | ||
2 | 济南东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20.76 | 321.94 | 398.8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60.55 | 156.36 | 152.94 | ||
审计机构 | 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20.76 | 321.94 | 398.8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60.55 | 156.36 | 152.94 | ||
审计机构 | 山东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30.55 | 352.06 | 478.4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60.47 | 53.7 | 47.4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天泰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4-28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720.76 | 721.22 | ||
负债总计 | 321.94 | 321.94 | ||
净资产 | 398.82 | 399.2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19.568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水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万元,实缴出资200万元;济南东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泰信会审字(2023)002号《审计报告》及鲁天衡评报字[2023]第002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8楼 | ||
法定代表人 | 芦永强 | 注册资本 | 287653.41万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关于水发水务转让山东水投高新水务有限公司 60%股权和全部债权的请示》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19.56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安置标的企业现有在岗职工,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6、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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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购买本项目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不得为信托、投资基金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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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95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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