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楼105-106房产--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所属门头房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59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16.41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6082603 保证金: 4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24至2026-08-28
数量:3年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6082603 监测编号 GR2026SD1001791
标的名称 2#综合楼105-106房产--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所属门头房三年使用权转让 转让底价 16.41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6-08-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8-2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德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07-31
评估结果(万元) 16.35 备案单位
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88号2号综合楼 出租面积 649.32㎡
出租用途 批发零售 出租期限 3年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详细信息

标的 105-106 房产建筑面积 649.32㎡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8-24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房产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88号2号综合楼,本资产包内含 3 处子标的:
标的一 102-103 房产建筑面积 814.90㎡
标的二 104 房产建筑面积 534.38㎡
标的三 105-106 房产建筑面积 649.32㎡。
各标的独立受让,不可拆分,租赁期限 3 年。
2.出租方将该处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并同意自行解决相关问题使资产具备使用条件。
3.意向承租方务必做好现场踏勘及调研工作,充分了解房屋相关情况。摘牌后不可因房屋存在任何历史遗留问题而拖延租赁合同签订。意向承租方摘牌即视为同意以下承诺: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出租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次竞价自动终止,承租方不可因此向出租方及竞价组织方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索赔补偿及其他任何要求。
4.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需结合自身经营项目,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出租方不投入任何改造费用,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出租方需要收回统一运营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因拆迁所产生的补偿/赔偿等归出租方所有,若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租金据实结算。
6.标的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36-5606871。
7.其他重要事项详见鲁德诚评报字〔2026〕第 B036 号《市场租金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年租金含税价格。
8.房屋目前处于租赁状态(2026年8月31日租赁到期)。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公告期内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项目若产生竞价,承租人须全程参与竞价,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规定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前述流程为承租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要程序。如果非承租人竞价成功,由出租方负责在房屋到期后20个工作日内协调交接房产。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对应部分(按最终成交价格除以12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取整)自动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直接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该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租赁期满后,经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及内部设施验收合格,且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
2.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执行“先缴费、后使用”原则。首期租金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逾期未缴纳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其中,首期租金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后续年度租金按期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动或产权单位因资产处置需要收回标的房屋,自愿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赔偿权益。
4.意向承租方承诺,规范使用承租房屋,严禁用于污染类经营项目、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租赁经营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属地管理规定,严禁利用房屋存放违禁物品、开展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杜绝一切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安全事故风险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5.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内全权负责标的房屋的日常管护、维修养护工作,自行承担房屋日常维修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网络通讯费、车位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各类配套费用,保障房屋正常合规使用。
6.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开展装修、装设广告灯箱及各类装饰改造作业。确因经营需要实施改造的,须提前提交书面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批复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严禁改动、损毁房屋承重结构及主体设施,改造内容须符合国家、地方建筑及消防安全规范,确保房屋安全达标,所有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减免、抵扣租金,不得擅自占用标的房屋权属范围以外的公共区域及附属场地,严格依规使用租赁资产。
8.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分租、转租标的房屋;确有分租、转租需求的,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私自转租转借。
9.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投入的全部装修、装潢及附属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自愿放弃一切补偿诉求。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腾空房屋并完整交还出租方,同步移交装修图纸、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资料。
10.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房屋进行全面实地核查,充分知晓房屋现状、潜在瑕疵及本次资产出租的全部规则流程。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理解、认可并自愿接受本次出租全部条款,自愿承担承租经营全过程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资产存在瑕疵等理由退租、退费,否则视为违约,非出租方原因引发的各类风险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意向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限内作为标的房屋的实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房屋消防安全、日常安全管控工作。须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配齐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出租方安全督查,及时整改各类问题。房屋使用期间发生的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事故、人员意外伤害、治安纠纷等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全权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
法定代表人 李海波 注册资本 19110000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王先生 看货联系电话 15963676059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暂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