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南大街157甲19号--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南大街157甲19号、21号2处非住宅房产
围观数:49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15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83401 | 保证金: 4.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8-21至202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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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83401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785 |
| 标的名称 | 芝罘区南大街157甲19号--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南大街157甲19号、21号2处非住宅房产 | 转让底价 | 15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8-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03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14.763056 | 备案单位 |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证号 | 地址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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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8-21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已出租,19号年租金6300元,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21号年租金1万元,租赁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项目租金自不动产登记变更之日算起,归受让方所有。租赁合同等详见交易中心备查文件。 2.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含增值税,税率为5%。 3.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试行)》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博评报字【2026】第008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资料,以及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受让方须自行办理房产、土地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恒昌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3号内606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杜军平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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