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发万德福冻干科技有限公司17%国有股权
围观数:6987转让底价: 530.69万元 | |
项目编号:SDZR240057 | 保证金: 53.07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6-18至2024-07-15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临沂城发万德福冻干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郑太路与联邦路交汇处东北侧农高区产业园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临沂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淑梅 | 成立日期 | 2021-06-02 | |
注册资本 | 122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鲜肉批发;水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包装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530.69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1 | 62220000 | |
2 | 山东万德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 | 40260000 | |
3 | 山东华瑞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6 | 1952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826.91 | 7,855.32 | 2,971.5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5.61 | -25.61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770.92 | 25,752.81 | 3,018.1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67.15 | 46 | 46.52 | ||
审计机构 |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5,761.96 | 22,658.56 | 3,103.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62.21 | 90 | 9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天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05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8,770.92 | 28,874.54 | ||
负债总计 | 25,752.81 | 25,752.81 | ||
净资产 | 3,018.11 | 3,121.7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30.69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22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缴6222万元,实缴1530万元。 2.标的企业自有不动产存在抵押情况,转让方已通知抵押权人本次转让事项,详见抵押情况说明。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按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恒信审字【2024】21001号《审计报告》、山东天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09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北200米路西城开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李炜 | 注册资本 | 2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7%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临沂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临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530.6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全部或有事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逃废债务,转嫁经济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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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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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3.07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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