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湖南发展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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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20,000-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0027 保证金: 6,0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0-10-09至2021-12-0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湖南发展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项目编号 ZLCQ20027 监测编号 G62020SD1000024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0,000-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43.51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5,407.27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00 56.49
战略投资者 43.51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1、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按规定交纳增资款,本次增资达成。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长25个周期;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对外投资项目资本金,拓展业务市场。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山东高速湖南发展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拟引进一名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金额不低于2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407.27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35407.27万元的43.51%。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对外投资项目资本金,拓展业务市场。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长期借款一笔,以纳入评估范围的投资性房地产及房屋建筑物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述事项为被评估单位购置房产过程中签订按揭合同约定的事项,结合按揭合同补充协议,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抵押借款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还本付息,未发现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信永中和出具的编号为XYZH/2020JNA30732的《审计报告》、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971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山东高速湖南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09号华创国际广场1栋66层6601室
法定代表人 何俊华 成立日期 2014-06-19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营业范围 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投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的综合开发、经营;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施工;机电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矿产资源、文化产业的投资;旅游开发和配套工程建设;物流园区建设开发;物业管理;二手房交易;文化交流(演出中介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黄金白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创业投资、项目投资、医疗领域的投资、产业投资、交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以上经营项目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发许可证的,经批准或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1,095.15 29,894.18 21,200.9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93.61 909.03 680.42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9,245.91 28,725.36 20,520.5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298.67 223.6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1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0,325.25 28.3 10,296.9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20.96 14.27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04-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50,249.45 29,024.9 21,224.5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76.26 30.16 23.58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2671781071 ]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增资条件
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6,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25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到期撤牌, 说明: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到期摘牌,说明: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wangxj@sdcqjy.com/zhaowx@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