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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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2,500万元
项目编号:SZZR210057 保证金: 7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1-07-05至2021-07-30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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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嘉诚国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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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26号楼-B 所在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法定代表人 周智峰 成立日期 2013-01-07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Ⅱ类;生产医疗器械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6月11日);销售医疗器械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1月17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1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760.95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青岛民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66 14000000
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6.67 5000000
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6.67 5000000
4 周智峰 16.67 5000000
5 邹慧玲 3.33 10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009.73 1,877.25 2,132.4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86.88 -399.43 -399.42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10-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330.52 2,881.44 1,449.0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5.88 -683.54 -683.41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1-04-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124.78 3,722.71 402.0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54.82 -537.16 -537.16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05-19
评估基准日 2020-10-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330.52 6,375.14
负债总计 2,881.44 1,810.33
净资产 1,449.08 4,564.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760.954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发起人转让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其他发起人拥有优先受让权。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发起人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发起人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发起人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兴华审字(2021)第010144号《审计报告》和开元评报字【2021】123号《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王玉全 注册资本 40642.809100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67%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医疗公开转让北京华科创智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5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转让方按持有股权比例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7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裴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