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招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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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3,870.2-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20013 保证金: 387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2-04-01至2022-05-30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华能(招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ZLCQ220013 监测编号 G62022SD1000013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870.2-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3,870.2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50 100 80
战略投资者 20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增资达成。
募集资金用途 吸收高质量资本,提高增资企业在相关领域上的优势以及地方政策方面的力度,使增资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1个 2、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标的企业现注册资本50万元,未进行实缴。本次增资拟新增注册资本19301万元,其中,战略投资者新增注册资本3870.2万元,原股东新增注册资本15430.8万元,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额不低于3870.2万元。原股东增资价格与公开增资程序引入的新股东一致。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原股东须按照新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增资完成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00%;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20.00%。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标的企业现注册资本50万元,未进行实缴。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拓达专字[2022]第2020号《审计报告》及中天和2022评字(2022)第250019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华能(招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蚕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 柯波 成立日期 2020-12-18
注册资本 5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中草药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棉花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麻);薯类种植;烟草种植;草种植;石斛种植;茶叶种植;金花茶人工培植;糖料作物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食用菌种植;谷物种植;可可豆种植;咖啡豆种植;橡胶作物种植;香料作物种植(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用菌菌种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7.92 47.92 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2-02-2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47.92 47.92 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1002XD]
批准单位名称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
5、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公告期满前,意向投资人应按增资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387万人民币到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择优程序,择优选择投资人。
3、本次增资价款根据《增资协议》约定方式支付。
意向投资人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人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本方已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在完成工商变更后直接原路退回至投资人账户;(2)本方若以增资协议未能协商一致或不了解增资人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价款后未按照增资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放弃增资、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同意增资人扣除本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届时保证金已原路退还,增资人仍有权利继续追索;(3)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4)本方认同并支持增资人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人后,为增资人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增资人发展。(5)本方同意增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增资人继续延续。(6)本方同意增资企业拟定的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于《增资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增资价款。
6、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增资企业及原出资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投资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387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10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到期撤牌, 说明: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到期摘牌,说明:进入遴选程序。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人信誉 。包括:a 意向投资人的资质及所获得的各类荣誉;b意向投资人在行业内的地位;意向投资人的信用评价。(2)意向投资人后续资源支持 。包括:a意向投资人的股东背景;b与公司是否有价值链、产业链的关联;c后续公司管理决策支持:是否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d意向投资人的引入是否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3)意向投资人的资本运营实力 。包括:a意向投资人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专业性;b意向投资人的资产规模与经营情况;c意向投资人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情况及项目管理经验;d意向投资人对公司未来企业融资及资本运作方面提供支持的能力。 (4)增资报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