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525融资金额(万元): 4,997-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20005 | 保证金: 5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2-01-25至2022-03-31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20005 | 监测编号 | G62022SD1000004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4,997-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950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济宁新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970 | 99 | 75.19 | |
济宁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 30 | 1 | 0.76 | |
战略投资者 | 24.05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中选投资方。本次增资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期5个周期。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增注册资本95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4.05%,增资额不低于4997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济宁新高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19%,原股东济宁新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76%,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24.05%。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高新公用,证券代码:873133 。 2、重大事项详见大华审字[2021]第0015485号《审计报告》及鲁仁资评字(2021)第114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宁高新区同济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周旋 | 成立日期 | 2006-04-29 | |
注册资本 | 3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营业范围 |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供电业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243.61 | 37,319.66 | 8,923.9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3.91 | 5.87 | -207.94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119.5 | 18,987.61 | 9,131.8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424.71 | 504.69 | 378.52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1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1,072.16 | 22,318.79 | 8,753.3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352.96 | 4,356.96 | 3,267.67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6-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1,193.29 | 41,616.25 | 9,577.0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358.67 | 771.84 | 653.1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1370800692011180X]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且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中规定的持股平台。 2、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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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扩股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签订《增资协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济宁高新公用事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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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5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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