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瑞民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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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373.602013万元
项目编号:ZBZR210069 保证金: 1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聊城市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09-01至2022-09-29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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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国瑞民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 ,现委托合作伙伴单位 山东智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申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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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东国瑞民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长江路华建1街区7#商业办公楼3层南户7-0301-2室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聊城市
法定代表人 王永伟 成立日期 2018-11-28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人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373.602013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6 33000000
2 聊城财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7 8500000
3 聊城市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 8500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202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20.787856 115.516145 1,505.27171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57.171328 82.340721 81.118985
审计机构 山东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2-05-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56.45811 165.411237 1,491.04687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16.874915 -14.224838 -14.224838
审计机构 山东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2022-07-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39.522001 217.476273 1,422.04572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0.124949 -83.225983 -83.225983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聊城金石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聊城市财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7-12
评估基准日 2022-05-31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656.45811 2,363.070136
负债总计 165.411237 165.411237
净资产 1,491.046873 2,197.65889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73.602013
律师事务所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其中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3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实缴99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66%;聊城财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认缴8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实缴255万元,占实收资本的17%;聊城市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8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实缴255万元,占实收资本的17%。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聊金石资评字【2022】第22号《资产评估报告》及鲁泰源会审字[2022]010号《审计报告》。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聊城市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聊堂路3号
法定代表人 傅东强 注册资本 78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7%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山东省 聊城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聊城市财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聊城市财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聊城市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山东国瑞民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国有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373.60201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新老股东按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情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信息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