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7,698.183468万元债权
围观数:1266转让底价: 49,749.653468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10075 | 保证金: 14,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肥城肥矿煤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8-20至2021-09-16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肥城市湖屯镇白庄村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泰安市 | |
法定代表人 | 刘仲明 | 成立日期 | 2004-04-12 | |
注册资本 | 2,944.4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煤炭开采、销售;劳务派遣(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许可证范围内二类汽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洗选加工;矿山设备配件、机电产品、钢材、建材、煤矸石、废旧材料(不含危险废物)销售;装卸服务;矿山机械加工、维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93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7,698.183468 | |
评估价(万元) | 42,051.47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肥城肥矿煤业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4,503.15 | 43,048.44 | 1,454.7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2,944.97 | -9,500.32 | -9,429.64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2-2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960.44 | 45,288.85 | 1,671.5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310.95 | 69.62 | 69.62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1-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878.74 | 36,047.71 | 831.0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4,131.5 | -667.32 | -667.3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06-17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2-28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6,960.43 | 85,276.78 | ||
负债总计 | 45,288.84 | 43,225.31 | ||
净资产 | 1,671.59 | 42,051.4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2,051.47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依据《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金融债务重组实施方案》,2019年起肥矿集团及肥矿煤业配合进行了银团贷款追加抵押质押工作,其中标的企业机器设备及构筑物被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其中机器设备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构筑物因无法确定登记机关未办理抵押登记。该抵押事项不影响本次产权转让,转让方负责积极协调,逐步解除对以上资产的抵押。如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行使抵押权,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处置,转让方将按照资产移交清单确定的受让方接收抵押物的范围及评估报告确定的价格,对标的企业进行补偿。 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9,749.653468万元。其中: (1)标的企业100%国有产权挂牌价为42,051.47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标的企业应付山东能源集团肥城物资有限公司账款4135.896262万元、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2537.992536万元、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账款190.730954万元、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3.987872万元、应付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819.575844万元,根据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批复授权转让方一并收回,以上债权挂牌价为7,698.183468万元。以上款项已纳入标的企业债务中,转让方收到该项费用后,转让方承接以上债务;职工工资由转让方负责向职工发放,社保由转让方负责代为补缴。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1)第052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中兴华专字(2021)第110027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肥城肥矿煤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创业路28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姚峰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肥城煤业白庄煤矿股权公开转让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9,749.653468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交易标的及转让方国有资产管理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时受让转让方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肥城白庄煤矿有限公司矿区工业广场及电厂厂房两宗土地使用权项目(项目编号SWZC210830)。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合同》(附件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合同》)或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经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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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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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4,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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