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广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185融资金额(万元): 1,900-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20036 | 保证金: 38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2-16至2023-02-15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五莲县广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20036 | 监测编号 | G62022SD1000035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900-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30.17 - 30.17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1,296.45 - 1,296.45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1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五莲县洪凝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3,000 | 100 | 69.83 | |
战略投资者 | 30.17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用于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开拓发展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五莲县广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集一家战略投资方,战略投资方须以联合体形式报名,且联合体须由3家以上投资者组成。标的企业现有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拟新增注册资本1,296.45万元,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30.17%。本次增资额不低于1,9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浩信专字(2022)第036号《审计报告》及鲁浩信评报字(2022)第050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五莲县广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五莲县解放路2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坤 | 成立日期 | 2013-01-10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 |
营业范围 | 从事五莲县政府授权经营的洪凝街道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依法经营、管理使用、保值增值;为现代农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经营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以上范围涉及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有效审批或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606.0521 | 4,394.7952 | 2,211.256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11.6537 | -111.6537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717.7057 | 4,394.7952 | 2,322.910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90.8153 | -90.8153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666.971 | 4,253.2452 | 2,413.725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32.1474 | -232.1474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185.3156 | 4,994.7952 | 2,190.520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20.7364 | -20.7364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Y9370000999999999W] | |||
批准单位名称 | 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 2.联合体须由3家以上投资者组成,其中核心领投方(联合购买体代表)在标的企业增资后,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5%。 3.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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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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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38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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