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旧支架、框架、器具I(场地南侧一堆)
围观数:333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0.201884万元/吨 | |
| 项目编号:SWZC260038 | 保证金: 0.76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1-15至2026-01-21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1-15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1-22 10:00:00 |
| 数量:12.55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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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038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203 |
| 标的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一批废旧支架、框架、器具I(场地南侧一堆) | 转让底价 | 0.201884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6-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21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北京芊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0.201884 | 备案单位 |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 名称 | 一批废旧支架、框架、器具I(场地南侧一堆) | 计量单位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 存放地 | 江苏省徐州市 |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报废。 2、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标的资产为一批废旧支架、框架、器具,存放在原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院内,位于场地南侧一堆,处于闲置报废状态。预估重量为12.55吨。成交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方的监督下,通过转让方厂内地磅进行称重。标的资产最终称重重量以经转、受让方盖章签字确认的《称重确认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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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1-15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勘查并签署《现场勘查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勘查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标的资产按照转让单价挂牌。成交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方的监督下,通过转让方厂内地磅进行称重。标的资产最终称重重量以经转、受让方盖章签字确认的《称重确认书》为准,最终成交价款按照标的成交单价乘以称重重量计算。交易服务费按照最终成交价款计算。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芊海评报字[2025]第01067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或未实际到现场考察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出具的《资产转让交付(交接)确认书》后退还受让方履约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预估货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预估货款计算方式:成交单价*预估重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转让方的监督下,通过转让方厂内地磅对标的资产进行称重。称重结束后,双方共同签署《称重确认书》确定最终成交价款金额。如最终成交价款高于预估货款,受让方须在交接前将差额一次性汇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最终成交价款低于预估货款,差额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退回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双方共同签署《称重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15个自然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76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徐州市南郊翟山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卫国 | 注册资本 | 19079.7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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