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鑫迪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497融资金额(万元): 949.2754-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10024 | 保证金: 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13至2021-12-09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山东鑫迪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10024 | 监测编号 | G62021SD1000022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949.2754-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100 | 34.5 | |
战略投资者 | 65.5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2个周期。延期后仍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投资方的,到期撤牌。 |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转型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山东鑫迪人防设备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一名战略投资者,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金额不低于949.2754 万元,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新增注册资本949.2754 万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449.2754万元的65.5%。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山东鑫迪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春鸢路市气象局西邻 | ||
法定代表人 | 付伟 | 成立日期 | 1993-03-20 | |
注册资本 | 5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 |
营业范围 | 人防通信警报的研发、生产、安装;计算机网络工程、监控工程的研发、安装服务;汽车租赁;人防工程维修;人防工程资料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727.86 | 618.4 | 109.46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59.95 | 810.03 | 810.03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14.5 | 1,315.07 | -700.5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5.35 | -2.43 | -2.43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18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31.95 | 1,230.09 | -698.1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30.06 | -781.88 | -781.88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03.03 | 405.76 | 97.2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49 | -12.19 | -12.1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潍坊城市三维空间投资有限公司 [91370700684807103C] | |||
批准单位名称 |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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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3、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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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3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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