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潍坊融桥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50011 | 监测编号 | G62025SD1000004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883.21-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0 - 20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7500000 - 750000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750 - 750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2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潍坊国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80 | |
战略投资者 | 20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1、本次增资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意向投资方。正式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2、征集到2家以内(包括2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本次增资达成(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如征集到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业务拓展。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潍坊融桥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进不超过2家战略投资者,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次拟在原基础上新增注册资本750万元,增资金额视征集情况而定,募集资金总金额超出新增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扩股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750万元,新股东持股比例为 20%,老股东持股比例为80%。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潍新正会师审字[2023]第 B-3号、潍新正会师审字[2024]第B-1号、鲁公方会审字【2025】第04184号《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2025】第13155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潍坊融桥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3259号正金大厦综合楼1号楼308 | ||
法定代表人 | 张之坤 | 成立日期 | 2020-04-28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其他金融业 | |
营业范围 | 开展企业应急转贷业务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4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049.15 | 1,517.47 | 3,587.8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87 | -56.43 | -56.43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595.64 | 7.77 | 3,587.8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49.74 | 160.88 | 152.6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435.66 | 1.68 | 3,433.9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24.59 | 224.89 | 216.14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049.15 | 1,517.47 | 3,587.8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6.87 | -56.43 | -56.43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潍坊市寒亭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12370703MB253150XC] | |||
批准单位名称 | 潍坊市寒亭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时间满1年以上的境内企业。 2.意向投资方须以自有资金增资,仅接受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等参与增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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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书》、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且资金来源穿透核查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有足够的财务实力支持项目的投资和运营,如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稳定的资金来源等。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以货币方式出资,在确定投资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协议书》,在《增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为融桥公司提供业务资源或技术支持。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不经标的企业同意不得将所持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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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1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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