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临沂)科技咨询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
围观数:583转让底价: 12.4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30017 | 保证金: 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5-05至2023-05-31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科(临沂)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科学城D座102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临沂市 | |
法定代表人 | 胡超 | 成立日期 | 2021-08-18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房地产评估;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资产评估;土地整治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4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2.397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3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91 | 5.69 | 15.2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0.81 | 0.19 | 0.19 | ||
审计机构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91 | 5.69 | 15.2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0.81 | 0.19 | 0.19 | ||
审计机构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32 | 2.19 | 4.1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5.33 | -11.09 | -11.09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道勤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4-1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0.91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5.69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15.22 | 25.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2.397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2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道勤评报字(2023)第0302号《资产评估报告》和和信审字(2023)第000358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东街道经十路15982号第一大道17楼 | ||
法定代表人 | 魏正杰 | 注册资本 | 壹仟万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共山东省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2.4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股权后按照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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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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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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